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料学院2025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操志伟 编辑:操志伟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 由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教授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

2. 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考生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4.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材料审核

1.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首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2. 考生资格审核小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3. 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拟于2025年01月06日进行。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4.专家组面试材料一式5份(需包含个人简历、博士研究计划、硕士成绩单、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每份请双面打印并在左上角装订)。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面试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科目的考核均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面试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3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一)根据面试成绩,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考核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五)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3. 本办法由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料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单位: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料学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 66 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工学园1栋110材料学院办公室(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60137  

      联系人:操老师

      邮箱:materialszs@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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