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申请的通知
各位考生:
材料学院从即日起开始接受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直博研究生预报名申请,相关要点通知如下:
一、接收免试生的范围、专业和计划
1.范围: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微电子等
3.计划: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计划数 |
学术学位硕士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38 |
02 |
材料学 |
||||
专业学位硕士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01 |
材料工程 |
|
直博生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7 |
02 |
材料学 |
||||
03 |
材料加工工程 |
注:招生计划数为拟计划招收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招收人数为准。
二、接收免试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3.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有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6.特别欢迎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原则上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雅思考试。
三、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2021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见附件,需签名后扫描);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扫描件;
4.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个页面内);
5. 学生证扫描件(首页及个人信息页扫描在同一个页面);
6. 保研资格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推荐院校公章(若有,请提供);
7. 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本院系专家推荐信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8.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请按照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档中,并于2020年10月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sysumge@163.com。原件请妥善保留,待复试时提交。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推免至我校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我院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请保持手机和邮件畅通。未入选者,不再另外通知。
2.复试时间:初定2020年10月10日。
3.复试方式:初定现场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4.复试流程: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准备一份自我介绍PPT,其中个人PPT陈述时间约10分钟,面试官考核约10分钟。
五、预录取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占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占70分。
(2)直博生及硕士生分别排序,复试均依照同样的程序进行。
(3)复试总成绩60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政审不合格者。
3.以上安排如与国家、学校正式公布的办法要求及时间安排冲突,则以上级安排和要求为准,并予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都老师
咨询电话:13580493172
电子邮箱:sysumge@163.com
材料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