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安全、防疫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校办〔2020〕162 号),学校 2020 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10 月 1 日至 4 日放假,共 4 天。10 月 5 日至 8 日正常上班上课,9 月 27 日和 10 月 10 日正常休息。
师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实验室底线思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实际行动履职尽责。为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院的各项工作安全开展,现就相关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假前安全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师生应主动开展实验室安全的自我教育,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相关岗位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应结合学校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假期前对所辖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建立隐患台账,立即开展整改,坚决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
二、假期安全工作要求
(一)避免开展高危实验,不应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禁止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二)加强危险实验物品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危险实验物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
(三)加强各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师生应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四)加强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假期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无实验任务或实验结束的实验室须假期须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
(五)一旦发生安全险情应迅速上报,全体师生均应有高效处置险情的义务。
(六)疫情防控应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情绪,需持续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学生应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并如实填写《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学生情况统计表》。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要密切掌握学生动态,提醒学生注意旅途安全、防范秋季其他常见传染病,有异常者要立即戴上口罩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研究生导师、辅导员。
设备处联系电话:84110552,84113765
设备处深圳校区安全巡查员(郑老师):13902204290
新冠疫情防控(黄老师):13822269611
保卫处报警电话:020-84110110(南校)、020-39332110(东校)、0755—23260110(深圳)
材料学院
2020年9月28日